《我看子臣(三)》

2018-08-0221:52:22 评论 1,597

我看子臣

眼睛受伤那会儿,美女医生一直对我照顾有加,仔细检查眼睛,又反复嘱咐我,一定要注意休息。她对我眼睛恢复比较慢心存疑惑,差点怀疑到自己的医术。真实原因,我自己清楚,熬夜看球,又偷偷喝过两杯。但我不敢告诉她,害怕她骂人。我托人买了套化妆品送过去,聊表谢意。

当初,要送什么礼物给医生,我是态度恳切问过子臣的。球友们来来去去,个个喝酒胡侃还行,要他们给个意见,关于如何选择一份得体的礼物,我明显感觉到他们的力不从心。这方面,子臣最在行。论及如何讨女孩子的欢心,他有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天赋。

他曾经跟我提起,撑了把伞,摇摇晃晃、慢条斯理走去工地。小县城夏天的太阳,大,红,热,确实有马上掉下来的危险,在室外呆一秒钟,后背就感觉有无数根绣花针在扎你,但也不至于外出时候,人人都得打把太阳伞。换了别人,我会觉得这个人太有女人味。子臣跟我说起这些,口吻满不在乎,反而感觉不怀好意的人,倒是我,想的太多,把自己的世界观强加于人。他就不在乎别人怎么说,我一个大男人,就打着伞去工地,你又能把我怎么样!这种蛮不讲理的逻辑,让我困惑。我试着脑补一下,工地上,大伙儿戴着安全帽,在施工现场忙得汗流浃背,突然见到一个爷们,撑着一把大花伞,走一步停两步,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场景。就是木兰从军,也不见得这么有戏剧性。

酒过三巡之后,我旁敲侧击说到这一层。本来以为他会羞红了脸,立马跟我表态,不再有下次。然而他说,哥,不就打个伞,多大点事儿。以前整个项目部,估计男士就我一个人涂防晒霜。项目部宿舍里还有面膜呗,香水也有,不过很少用。你知道不?身上的味道好,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,你靠近一个人,感觉有香气,再仔细闻,又没有了,这才是香水的妙处……这个话,我确实没法接。我只是感到非常懊恼。有人可以把生活过得这么精致,或者说,他们一直在追求着生活的质量,而我却那么随意地糟蹋着自己,我胡乱搭配着衣服,剪短头发,把皮鞋扔到一边,我甚至都懒得吃早餐。有时候,我觉得连开心都不配拥有,生怕自己不够痛苦,因为,只有痛苦,才能让人暂时忘却过去的苦痛。那不愿提及的难以企及的往事,渐行渐远的曾经刻骨铭心的人……我抬头望着天空,没有月亮,三五颗星星,真是寂寞。

我又走神了,就那么一小会儿。这时候,倒是酒桌上的球友们来了兴趣,纷纷把话题从女人转移到香水上,有个球友的老婆从事化妆品代购多年,他感觉自己最有发言权,一口气说出很多香水品牌,像晒尿布似的。子臣终于寻到知音,两个人凑一块儿咬耳朵,相识了这么久,还没见过他如此眉飞色舞,感觉就像梅超风得了《九阴真经》,如果把瓶名贵香水封存在一山洞里,他搞不好还要动用九阴白骨爪。最可气的是,他们的话题,先转移到围巾,又转移到Zippo上。就没有奢侈品是他们不知道的,这个让我很气愤,因为我确实不懂。我不是刘姥姥,我也不稀罕大观园,我只是想着他们能聊点我能插上话的话题,让我不至于像个被遗弃了的小孩,坐在一边喝闷酒。子臣那几千元一条的围巾,我也想拥有,不过,我宁愿把它换成几件羽绒服,赤橙黄绿青蓝紫,一天一件,永不重复,自己感觉舒服,别人也养眼。说到底,我就是个小市民,不起眼,不招人记恨,又多少有点小脾气,还有点自命清高的意思。

其实,人都爱美,只是没有子臣那么执着,那么不厌其烦。他是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,皮鞋永远擦得一尘不染。我则是一条牛仔裤,应对各方诸侯。牛仔裤永远是增致的牌子,老板娘到了新货,立马电话我,稍后把每一件都说成爆款,让我犯了选择困难症。那个老板娘也诚邀过我,做他们品牌的代言人,因为长得壮实,把牛仔裤任何地方都能撑起来,我婉拒了,可能是因为没有代言费。要是换成子臣,他不会这么没眼头。子臣爱美的程度,总是要超出我的想像,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,你会措手不及。

有一次,他闲着无聊,发思古之幽情,传了张长袖衬衣搭配牛仔裤站在高楼前的老照片给我,我正在研究他背后那栋高楼有多少层,他把消息撤回了,理由是把人拍得不好看,再三要求他重发,始终不肯。以前,我们几个朋友出去玩,照几张照片,内容大多是景观,放个小小的人影在里面,表示我们也曾经到此一游,就没有人拍得好不好看那种想法。不过仔细想想,子臣可能也是对的,人,才是最好的景观。你偶遇那景色美不胜收,如果身边人恰好是你喜欢的,才是真正的“到此一游”。我们往往漫无目的去旅游,看到景点,咔嚓两下,面无表情往前走,放松了自己的身体,没有放松自己的心。两情相悦的人在一起,处处都是风景。

其实,我在他的网站上,也看到了类似的照片。长发披肩,花格子衬衣,胳膊肘还故意打块补丁,牛仔裤,坐在地上,坏坏的笑,一个十足的公子爷,还是比较放浪形骸那种。他知道隐藏自己的弱点,不肯站起来拍照,因为腿细,穿不出牛仔裤的韵味。所以,我原谅了他撤回照片的鲁莽行为。他曾经跟我炫耀,仔裤都是李维斯的,他是纯粹中了品牌的毒,好像担心我会跟他换裤子穿似的。1994年世界杯,每场比赛前播放的广告,有一款关于仔裤,一个穿着短裤的男子,挥着锄头使劲在地上挖着,终于得到一条裤子,穿上之后冲镜头一笑。那个广告我一直记得,不知道这是不是我钟情于仔裤的原因,其实,穿仔裤最大的方便,是耐脏,可以几天不用洗,而且,你吃饭的时候,滴了点油在上面,也不是那么触目惊心。

有一天,子臣发个朋友圈,精心挑选了几张自拍的镜头。要命的是文字,他说答应某某人,拍个戴有安全帽的照片。害得他老婆巴巴打了电话过来问,是谁谁谁要你这么拍的?其实是我的一个玩笑话,打个伞去工地,风景是有,按照我们爷们的角度,还是戴个安全帽比较保险,帅不帅倒在其次。一张照片,差点引起一场家庭风波。说他是精心挑选,因为自拍照中,每张都穿着不同的衣服,这么赤裸裸的炫耀,也只有他才做得出来,而且还是那么理直气壮。事后,他跟我聊天,衬衣多少件,短裤多少条,袜子多少双,总之穿一个月都不会重复,整个项目部,估计就他的衣服最多,还有一些放在楼上,因为不知道工期会拖到现在……你知道他在显摆,偏偏又用了无奈的口气,让人感觉是拿了船票兴冲冲过来,可是船已离岸,那种怅惘,让你也无可奈何。

那个朋友圈里,有人留言:你手指咋了,看了都疼。子臣乐坏了,一路小跑跟我说,哥,你看你看,人家多细心,我手指受伤,都看出来了。唉!这个伤,我知道,不小心滑倒,小手指头就那么在地上擦了一下,有点淤血而已,多大点事儿。话说回来,就我们不小心摔倒,也不至于伤到小拇指,谁知道是咋回事?!我劝他勤剪指甲,指甲长得快,剪几次,那淤血就不见了。他不肯,一定要带着这个“战利品”,时不时博下家人的同情。感觉就像小时候,肚子偶尔疼一下,马上捂住,跟爸妈哭诉,有点想逃学的意思。

他把小伤用放大镜看,自怨自艾,偏偏对别人的伤漠不关心。我被开水烫到大腿,他轻描淡写,擦点膏药呗,没啥事!后来,打球的时候,我穿着球裤,大腿一条条伤痕,是烫伤后的印记,他横扫一眼:我就说了不碍事,这么快就好了。那意思,好像在遗憾我没有烫到大腿根,啥弟兄这是!打完球下来,他汗都顾不上擦,捏一捏自己的胳膊,跟我唠叨,哥,我这里疼,那里也疼,咋回事这是。我报复性地大笑起来,不就胳膊疼么,多大点事儿!他悻悻走一边去了,估计在埋怨我的铁石心肠。其实,打球的人,谁胳膊不疼,只是我们没他那么矫情。连续打几天球,晚上睡觉翻身都困难,手臂咋放都不舒服,心里想着,明天可不去了,结果,一到下班,立马给子臣发信息:打球的走起……打球的人都没脸,伤疤没好就忘了痛。

我看过子臣的一张照片,大雪天,白衬衣,外面薄薄一件羽绒服,看着都冷。不过,一般臭美的人都不怕冷,为美愿受冷风吹。另外一张照片,他抱着他女儿朵朵,眉头紧锁,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。不过,更多的照片,他裂开嘴笑着,乐观大于悲观,其实,这么大点小毛孩,有啥不开心的!抛掉不堪的过往,我们就应该幸福地活着,我们的笑容,不能简单地留在照片中,无时不刻,我们都应该笑对人生,像子臣那样,笑得生机勃勃,义无反顾。

说句实话,子臣笑起来,比不笑要好看一点,这真是咄咄怪事。西班牙人爱德华多诺列加笑起来也好看,两人都有眼袋明显的嫌疑,估计是春梦做得太多的缘故。子臣曾经跟我吐槽,说自己小时候多好看……那个谁知道,又没有照片为证。

我还是说两句,并非辩解。

          1)我真的不怎么讨女的欢喜,跟别人比,我差远了。

          2)一个人去工地路途上我打过一次伞,快到工地伞就放一边了,绝不可能在施工现场撑伞的

          3)平时我都是西裤衬衣,很少穿牛仔裤,所以牛仔裤也只知道李维斯这个牌子

          4)雪地里衬衣加个羽绒服,我也补充一句,北方的冬天,屋里非常暖和,外出又有车,雪地玩半小时根本感觉不到冷。大哥,我不会为保持形象而为难自己身体的

------------Lescen

未完待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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