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看子臣(三)》

我看子臣

三

眼睛受伤那会儿,美女医生一直对我照顾有加,仔细检查眼睛,又反复嘱咐我,一定要注意休息。她对我眼睛恢复比较慢心存疑惑,差点怀疑到自己的医术。真实原因,我自己清楚,熬夜看球,又偷偷喝过两杯。但我不敢告诉她,害怕她骂人。我托人买了套化妆品送过去,聊表谢意。

当初,要送什么礼物给医生,我是态度恳切问过子臣的。球友们来来去去,个个喝酒胡侃还行,要他们给个意见,关于如何选择一份得体的礼物,我明显感觉到他们的力不从心。这方面,子臣最在行。论及如何讨女孩子的欢心,他有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天赋。

他曾经跟我提起,撑了把伞,摇摇晃晃、慢条斯理走去工地。小县城夏天的太阳,大,红,热,确实有马上掉下来的危险,在室外呆一秒钟,后背就感觉有无数根绣花针在扎你,但也不至于外出时候,人人都得打把太阳伞。换了别人,我会觉得这个人太有女人味。子臣跟我说起这些,口吻满不在乎,反而感觉不怀好意的人,倒是我,想的太多,把自己的世界观强加于人。他就不在乎别人怎么说,我一个大男人,就打着伞去工地,你又能把我怎么样!这种蛮不讲理的逻辑,让我困惑。我试着脑补一下,工地上,大伙儿戴着安全帽,在施工现场忙得汗流浃背,突然见到一个爷们,撑着一把大花伞,走一步停两步,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场景。就是木兰从军,也不见得这么有戏剧性。

酒过三巡之后,我旁敲侧击说到这一层。本来以为他会羞红了脸,立马跟我表态,不再有下次。然而他说,哥,不就打个伞,多大点事儿。以前整个项目部,估计男士就我一个人涂防晒霜。项目部宿舍里还有面膜呗,香水也有,不过很少用。你知道不?身上的味道好,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,你靠近一个人,感觉有香气,再仔细闻,又没有了,这才是香水的妙处……这个话,我确实没法接。我只是感到非常懊恼。有人可以把生活过得这么精致,或者说,他们一直在追求着生活的质量,而我却那么随意地糟蹋着自己,我胡乱搭配着衣服,剪短头发,把皮鞋扔到一边,我甚至都懒得吃早餐。有时候,我觉得连开心都不配拥有,生怕自己不够痛苦,因为,只有痛苦,才能让人暂时忘却过去的苦痛。那不愿提及的难以企及的往事,渐行渐远的曾经刻骨铭心的人……我抬头望着天空,没有月亮,三五颗星星,真是寂寞。

我又走神了,就那么一小会儿。这时候,倒是酒桌上的球友们来了兴趣,纷纷把话题从女人转移到香水上,有个球友的老婆从事化妆品代购多年,他感觉自己最有发言权,一口气说出很多香水品牌,像晒尿布似的。子臣终于寻到知音,两个人凑一块儿咬耳朵,相识了这么久,还没见过他如此眉飞色舞,感觉就像梅超风得了《九阴真经》,如果把瓶名贵香水封存在一山洞里,他搞不好还要动用九阴白骨爪。最可气的是,他们的话题,先转移到围巾,又转移到Zippo上。就没有奢侈品是他们不知道的,这个让我很气愤,因为我确实不懂。我不是刘姥姥,我也不稀罕大观园,我只是想着他们能聊点我能插上话的话题,让我不至于像个被遗弃了的小孩,坐在一边喝闷酒。子臣那几千元一条的围巾,我也想拥有,不过,我宁愿把它换成几件羽绒服,赤橙黄绿青蓝紫,一天一件,永不重复,自己感觉舒服,别人也养眼。说到底,我就是个小市民,不起眼,不招人记恨,又多少有点小脾气,还有点自命清高的意思。

其实,人都爱美,只是没有子臣那么执着,那么不厌其烦。他是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,皮鞋永远擦得一尘不染。我则是一条牛仔裤,应对各方诸侯。牛仔裤永远是增致的牌子,老板娘到了新货,立马电话我,稍后把每一件都说成爆款,让我犯了选择困难症。那个老板娘也诚邀过我,做他们品牌的代言人,因为长得壮实,把牛仔裤任何地方都能撑起来,我婉拒了,可能是因为没有代言费。要是换成子臣,他不会这么没眼头。子臣爱美的程度,总是要超出我的想像,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,你会措手不及。

有一次,他闲着无聊,发思古之幽情,传了张长袖衬衣搭配牛仔裤站在高楼前的老照片给我,我正在研究他背后那栋高楼有多少层,他把消息撤回了,理由是把人拍得不好看,再三要求他重发,始终不肯。以前,我们几个朋友出去玩,照几张照片,内容大多是景观,放个小小的人影在里面,表示我们也曾经到此一游,就没有人拍得好不好看那种想法。不过仔细想想,子臣可能也是对的,人,才是最好的景观。你偶遇那景色美不胜收,如果身边人恰好是你喜欢的,才是真正的“到此一游”。我们往往漫无目的去旅游,看到景点,咔嚓两下,面无表情往前走,放松了自己的身体,没有放松自己的心。两情相悦的人在一起,处处都是风景。

其实,我在他的网站上,也看到了类似的照片。长发披肩,花格子衬衣,胳膊肘还故意打块补丁,牛仔裤,坐在地上,坏坏的笑,一个十足的公子爷,还是比较放浪形骸那种。他知道隐藏自己的弱点,不肯站起来拍照,因为腿细,穿不出牛仔裤的韵味。所以,我原谅了他撤回照片的鲁莽行为。他曾经跟我炫耀,仔裤都是李维斯的,他是纯粹中了品牌的毒,好像担心我会跟他换裤子穿似的。1994年世界杯,每场比赛前播放的广告,有一款关于仔裤,一个穿着短裤的男子,挥着锄头使劲在地上挖着,终于得到一条裤子,穿上之后冲镜头一笑。那个广告我一直记得,不知道这是不是我钟情于仔裤的原因,其实,穿仔裤最大的方便,是耐脏,可以几天不用洗,而且,你吃饭的时候,滴了点油在上面,也不是那么触目惊心。

有一天,子臣发个朋友圈,精心挑选了几张自拍的镜头。要命的是文字,他说答应某某人,拍个戴有安全帽的照片。害得他老婆巴巴打了电话过来问,是谁谁谁要你这么拍的?其实是我的一个玩笑话,打个伞去工地,风景是有,按照我们爷们的角度,还是戴个安全帽比较保险,帅不帅倒在其次。一张照片,差点引起一场家庭风波。说他是精心挑选,因为自拍照中,每张都穿着不同的衣服,这么赤裸裸的炫耀,也只有他才做得出来,而且还是那么理直气壮。事后,他跟我聊天,衬衣多少件,短裤多少条,袜子多少双,总之穿一个月都不会重复,整个项目部,估计就他的衣服最多,还有一些放在楼上,因为不知道工期会拖到现在……你知道他在显摆,偏偏又用了无奈的口气,让人感觉是拿了船票兴冲冲过来,可是船已离岸,那种怅惘,让你也无可奈何。

那个朋友圈里,有人留言:你手指咋了,看了都疼。子臣乐坏了,一路小跑跟我说,哥,你看你看,人家多细心,我手指受伤,都看出来了。唉!这个伤,我知道,不小心滑倒,小手指头就那么在地上擦了一下,有点淤血而已,多大点事儿。话说回来,就我们不小心摔倒,也不至于伤到小拇指,谁知道是咋回事?!我劝他勤剪指甲,指甲长得快,剪几次,那淤血就不见了。他不肯,一定要带着这个“战利品”,时不时博下家人的同情。感觉就像小时候,肚子偶尔疼一下,马上捂住,跟爸妈哭诉,有点想逃学的意思。

他把小伤用放大镜看,自怨自艾,偏偏对别人的伤漠不关心。我被开水烫到大腿,他轻描淡写,擦点膏药呗,没啥事!后来,打球的时候,我穿着球裤,大腿一条条伤痕,是烫伤后的印记,他横扫一眼:我就说了不碍事,这么快就好了。那意思,好像在遗憾我没有烫到大腿根,啥弟兄这是!打完球下来,他汗都顾不上擦,捏一捏自己的胳膊,跟我唠叨,哥,我这里疼,那里也疼,咋回事这是。我报复性地大笑起来,不就胳膊疼么,多大点事儿!他悻悻走一边去了,估计在埋怨我的铁石心肠。其实,打球的人,谁胳膊不疼,只是我们没他那么矫情。连续打几天球,晚上睡觉翻身都困难,手臂咋放都不舒服,心里想着,明天可不去了,结果,一到下班,立马给子臣发信息:打球的走起……打球的人都没脸,伤疤没好就忘了痛。

我看过子臣的一张照片,大雪天,白衬衣,外面薄薄一件羽绒服,看着都冷。不过,一般臭美的人都不怕冷,为美愿受冷风吹。另外一张照片,他抱着他女儿朵朵,眉头紧锁,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。不过,更多的照片,他裂开嘴笑着,乐观大于悲观,其实,这么大点小毛孩,有啥不开心的!抛掉不堪的过往,我们就应该幸福地活着,我们的笑容,不能简单地留在照片中,无时不刻,我们都应该笑对人生,像子臣那样,笑得生机勃勃,义无反顾。

说句实话,子臣笑起来,比不笑要好看一点,这真是咄咄怪事。西班牙人爱德华多诺列加笑起来也好看,两人都有眼袋明显的嫌疑,估计是春梦做得太多的缘故。子臣曾经跟我吐槽,说自己小时候多好看……那个谁知道,又没有照片为证。

我还是说两句,并非辩解。

          1)我真的不怎么讨女的欢喜,跟别人比,我差远了。

          2)一个人去工地路途上我打过一次伞,快到工地伞就放一边了,绝不可能在施工现场撑伞的

          3)平时我都是西裤衬衣,很少穿牛仔裤,所以牛仔裤也只知道李维斯这个牌子

          4)雪地里衬衣加个羽绒服,我也补充一句,北方的冬天,屋里非常暖和,外出又有车,雪地玩半小时根本感觉不到冷。大哥,我不会为保持形象而为难自己身体的

————Lescen

未完待续

《我看子臣(二)》

我看子臣

二

十多年前的一个正月。鹅毛大雪,一场场落下来,让人心里发毛。在漫天风雪中哭泣,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经历。那时候,我女儿子夜出生才三个多月,浑身脱皮,荆州的医生束手无策。深夜,我一个人蹲在雪中,抱头大哭。健康,是每个人毕生的追求,年少时候不那么重视,到了重视的时候,又有可能已经来不及。子夜康复后,我心里暗暗发誓,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体,唯一目的,是将来不至于成为孩子的负担。我拿起羽毛球拍。在球场挥汗如雨,渐渐成为爱好。

论及天赋,我不如子臣。只是有浑身蛮力,猛打猛冲才是我的性格,而在球场,这种性情也显露无遗。一直有球友诟病,说我打球从来不动脑筋。大脑其实我也有,只是不愿意带,放在家里休养生息。子臣比我稍好一点,他细胳膊细腿,带上脑子,显得不那么寂寞。其实,业余时间去打个球,还要盘算这个,计较那个,把自己弄得紧张兮兮,输了两分,气呼呼坐在场边,这样的美差,我是不大愿意领受的。

眼睛受伤之前,跟子臣好歹也切磋过几次。说切磋,也是高估了我们自己。哥俩个临出发,一般都雄赳赳,气昂昂,心里盘算着这次要多打个几局,多拿个几分。打着打着,突然发现自己好像跑不动,胳膊使不上劲,我们都愿意找个最好的托辞,可能是天气太热。自拍了浑身是汗的镜头,传给自己的家人看。相比打球,子臣更愿意去吧台买矿泉水。拎了满篮子的水来,说大家喝水喝水,脸上的表情,仿佛一个考了高分的孩子,渴望得到家长的夸奖。

然而,球还是要打的。休息片刻之后,我们重新披挂上阵。印象中,彼此交锋次数并不多,但球路相近,大家伙儿谁也不服谁,非要让球友来作一番比较,谁比谁更厉害。有人说他比我厉害,他笑得悠闲自得,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。可能觉察到我的不满,忙忙端起酒杯说,哥,来,我们碰一个。这时候,我心里是矛盾的,不喝酒,显得我不大度;拿起酒杯,我又中了他的圈套,心想还是下一次在球场上把他干净利落收拾了才痛快。然而,我们组队男双可以,并不适合作对手。谁也不希望对方难堪,不愿意使出全力。《三国》中,关羽骁勇善战,张飞浑身是胆,都是一等一的高手,双剑合璧,能跟吕布缠斗几天几夜。不过他们两个只适合做兄弟,摆个擂台赛,估计大家都要弃权。

说子臣天赋比我好,并没有褒奖的意思。他挥拍比我快,反手接得从容。在混双上,他能占据明显优势。我是太高估了地心引力,总觉得对方回过来的球,瞬间就会落地,忙忙地去接,又打不到甜区,有点手慌脚乱。自从我惊诧于他拍子的磅数之后,他就有点迷失的意思。自告奋勇帮他减了两磅,他打两个球就要看一看自己的拍子,心里在盘算,这球拍是不是中了邪。又有点不甘心,换了我的装备去打,效果不佳之后,又换回自己的拍子。下场后,他跟我抱怨,拍子用得不顺手。对爱好者来说,拍子比自己的身体更重要,双打中球拍相撞,首先得关心下拍子有没有变形,至于手上流了血,可以放到下一步去处理。他不满意自己的拍子,那感觉,就好像自己的情人变了心,也难怪他这么纠结。

说起来,这次眼睛受伤,我得“归罪”于子臣。子夜小时候摔倒在地,扶她起来,我用脚狠狠跺地儿,这么做的意思,不过是要让她破涕为笑。很多家长都愿意这么做,寻求一种心里安慰,有时候为自己,更多时候为孩子。到了这个年纪,矫揉造作是做不来了,拉个朋友来垫背,心里多少好受一点,PH值不会那么高。

那天中午,我约几个朋友吃饭,结果,三个人喝酒,两个人中招。确实不是一个幸运日。一个朋友开车,撞了别人的车,多少要赔偿点现金给人家。我则因为地滑,一飞冲地,躲不及自己的球拍,又不偏不倚打到眼睛,伤到了黑眼珠。那天本来没想打球,偏偏子臣邀请得这么有诚意,微信中有点撒娇卖萌的意思。看我始终不为所动,又使出杀手锏,说晚上打完球,陪我看世界杯。

攻破一个人的堡垒,最重要的是找到他的软肋。世界杯陪伴这么多年,有了仪式感和归属感,再怎么忙,也要挤点时间看几场球,渐渐成为习惯。何况,我们也没有自己口中说的这么忙。邀请几个相好的朋友看球,种种细节估计一辈子都记得。

然而,子臣并不是个真正的球迷,他看重结果,多于过程。足球的魅力,在于攻防转换,他在意的是一场比赛该进多少个球。他陪我看了揭幕战,又陪我看了决赛,内心估计煎熬得很,全程摆弄手机,最后发个朋友圈,就算大功告成,功德圆满。不过,他还算比较识相,因为我郑重告诫过他,不要问我什么是越位,不要看了半场球,还来烦我是哪个国家对哪个国家。问这样的问题,只会遭到我的白眼侍候。他乖乖不做声,委屈得像个小屁孩。

治疗眼疾那会儿,子臣没去球场打球,似乎这样才显得自己比较讲义气。他也不肯陪我去看医生,说我有朋友陪着去,他驻地又远,这明显是托辞。医生往我眼珠子扎针,我描述给他听,他睁大眼睛,渐渐对我有了崇拜的意思。毕竟之前他胳膊有伤,我带他去找我老弟免费针灸,他脱了衣服,浑身发抖,肩上密密麻麻扎了十多针,远远看去像个白刺猬。我就没见过这么胆小的人。后来,知道是个美女医生在护理,他来了兴趣,大清早就发来信息,怂恿我快去医院,好好检查。他还建议我去办个住院手续,这样,他好有理由组团去看我,谁知道他是不是想去看那个医生。过段时间,他拿我的眼睛说事儿,这么久了,眼睛咋还不好,分明就是想多去看医生几眼。摊上这样的朋友,就是如来佛也没办法。

眼睛稍好之后,我们又去球场溜达了几回。他穿着白衬衣,衬衣下摆还一定得扎在裤腰里面,隔几分钟,就在后腰摸一摸,看衬衣有没有露出来。到了球场,他慢条斯理换球服,还要换上专门打球的眼镜儿,一耽搁就是老半天。话说,我就没见过比他还要臭美的人。

 

未完待续

《我看子臣(一)》

我看子臣

一

有时候,满桌人喝酒,大家谈笑风生,我走神了。旁边人踢我一脚,你筷子夹了菜,不放碗里,也不吃,在瞎想什么。我承认,这样很失礼,行为不端。不过,自己的跳跃性思维,可能是想到了昨天写的那篇材料,又可能是酒桌上某人的一句话,让我突然想到了其他人。

我倒是经常这样想起子臣。但是,如果仔细去想,脑海中又常常模糊了他的形象。球友偷拍个小视频发在群里,他傻笑着看了下镜头,又掉过头去,有与他年龄相符的那种大男孩羞涩的表情。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,当时就想,这个娃,我在哪里见过,是不是一起打过球。然而,又不是很确定。后来,知道他来自千里之外的陕西咸阳,我暗暗有点诧异。有些人你经常遇到,总感觉很陌生;有个别人你第一次见面,又感觉很早前就已经相识。不过,对于子臣,心里想着,我们倒不可能有多少生活上的交集。外地人过来做事,工程结束,人也就散了。大家各奔东西,不必往来。

我腿伤好了之后,渐渐去球场的次数多了。有次去的比较早,有球友在拉高远球,我提起球拍,一眼就看到了他,戴副眼镜,长得不是很壮实,腿又细又长,总感觉不是块打球的料。

最痴迷羽毛球那会儿,我下定决心去做近视眼手术。因为,眼镜经常滑落到鼻尖,打球多少有点狼狈。手术后,休息了三个月,心大部分时候都在球场,感觉很煎熬。所以,对戴眼镜打球的人,心里多少带点同情的成分。很多年前坐船去三峡,远远看着有小学生结伴去上学,陡峭的山路,慢慢地走。想到自己辛苦的童年,物资太匮乏,家里来了客人,最好的菜,就是辣椒炒鸡蛋。筷子伸过去,父母阻拦,用筷子打我的手。那疼痛,直到现在还记得。

虽说是第一次见到子臣本人,我倒是愿意去陪他拉拉球,大家都喜欢打球,混混也就熟了。球技的高下,是无所谓的,不管别人怎么想,我去流身汗就好了。那天的场景,我一直记得,不是子臣球打得有多好,姿势有多好看,是他在打球的时候,眼镜儿突然掉下来了,然后他一脚下去,把眼镜踩坏了。就这么个斯文人,遇到这种事,肯定有点尴尬,尤其对手是他第一次见面打球的老大哥,有心理负担的人。然而,他是冷静的,从容拾起地上的东西,冲我一笑说,这破眼镜,没啥用。很标准的普通话,把翘舌和后鼻音都交待得很清楚,在我们这个小县城,倒是很少见。

他眯着眼儿,走到场边,很抱歉跟我说,没了眼镜,不能陪你打了。他笑得天真无邪,好像没有人间的烟火气,这么坦然的神情,倒叫我舒了口气,不至于自责,是不是因为自己,害他摔了眼镜。以前很多时候,别人出了什么状况,我总是要自责,觉得是自己做错了什么。然而对于他,我也心态平和,尽管是第一次见面,第一次打球,却没把他当外人。想起高中时候,配了副眼镜,晚上睡觉,放在枕边,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,有块镜片破了,心里懊恼至极,咋不把眼镜放在书包里。那会儿家里真的穷,换块镜片,可能是天大的事儿。

我看他走到场边,擦掉额头的汗水,心里在想,哪里冒出来的这个人物,突破了我的惯性思维。对于一个陌生人,如果感觉他比我还坦然,我是有点害怕的,好像自己在踢足球,又失去了主场优势。我想起那个球友拍的小视频,又看了看子臣,觉得他本人比视频要陌生,然而,那个随性自然的笑容,又觉得如出一辙。

没了眼镜,他肯定打不上球了。我听见他很抱歉跟大家解释,好像是约了第二天再来打球,心想,球场上,我不是他熟知且信得过的人,可能就是个路人甲,随他去。于是,我又提起拍子跟别人拉球去了。

我大汗淋漓从球场下来,子臣还在那儿,过来跟我握手说,大哥,以后我来陪你打球。我礼貌性笑了笑,心想,这个人,还是比较讲礼数的,目测不会是个坏人。所以,我说,你加咱们的微信群,里面有人约球,你随时可来。他微信没有头像,也没有名字,加群有点麻烦,我也不懂,央着球友帮忙加他微信。想起我女儿子夜,死活不肯给自己微信换上头像,就一块空白,一副爱谁谁的样子,我扭过头去,笑了。人各有志么,有点个性也是好事儿。

晚上打球回家,临睡前我习惯性拿起手机,看见子臣在群里发个信息说,我终于找到组织了。我突然鼻头一酸。当初我去打球,谁也不认识,一个人傻坐在场边,看着别人打得热热闹闹,我啥也没有。不能融入其中的痛,我比谁都体会得深。于是,我立马在群里跟他发了个信息,说:欢迎你随时来打球!

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陌生人这么在微信群说话,而且说的这么直白。其实,心里,我没当他是陌生人。这种感觉,我一直奇怪,跟一个陌生人相处,突然觉得不用设防,应该是有风险的,活到这个年纪,受到的教训,比吃的米饭都多,宁愿麻木,也不愿去冒险。不过,我想,大家球友,多一个总是好事,他是什么来头,当多大的官,有多少钱,关我自己什么事。相互熟悉之后,如果他拿我之矛,刺我之盾,也正常。我并不怕这个,都是司空见惯的事儿……至于以后有什么生活上的交集,譬如打球,譬如喝酒,我想,一切都应该随缘。

去年六月,我膝盖受伤,暂别球场,体重刷刷上涨,又耐不住寂寞,硬拉了朋友陪着走路。傍晚的县城,车水马龙,我们在大街上行走,擦肩而过那么多人。有时候我傻想,有没有那么一两个人,会因相遇而相识,又因理解而成为新的朋友。茫茫人海中,有人能陪着你推杯换盏,想想也不错。

跟子臣在生活上的交集,应该说,出乎很多人的意料。不过,我俩站在这个人生的舞台上,随性随心,旁若无人地做着自己,也愿意为对方付出些什么。至于身边人怎样旁观,怎么评判,那是他们的事情。或许我们对于朋友的定义,跟其他人有那么一点不同。再说,求同存异的事,我们也不愿去搭理。

大多时候,我们在酒桌上,有一句没一句瞎聊,经常跑题,明明在聊球,突然跑到女人身上,非要对方认同自己的审美观,然后又妥协了。我们都是思维非常跳跃的人,酒桌上其他人,不见得句句能懂,不懂也不是坏事。我们与朋友们碰杯,偶尔也接他们的话题,不过,话不是很多,把精力主要放在观察别人上。

有时候,我觉得自己实在太能观察别人,察言观色,妙不可言。酒桌上,球友们说话欲望都比较强烈,往往这个人的话题还没有结束,别人用了更高的声调,把它腰斩了,另起炉灶。我就喜欢看人意犹未尽那讪讪的表情,里面有些不情愿的因素,好像小时候没找大人讨要到糖果。所以,酒桌上往往会出现一种现象:某两个人在交头接耳,另外几个在高谈阔论,刚刚还一起举杯的人,活生生分出了几个武林门派。

在这一点上,子臣有点特殊。他仿佛不愿贴上哪个门派的标签,不扎堆,只是眼珠子滴溜溜乱转,我知道,他也在观察别人,说不定也观察了我。其实,我是愿意遇到对手的,可能时间长了之后,我会跟他分享一下,在观察某人时,是不是有同样的心得。不过,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机会。他是个迟早要离开这个小县城的人。

他愿意端起酒杯,来个提议,让大家集体整一个。他总能说出理由,大家也都信服,乖乖端了杯子喝。他说起陕西风俗,先来八道凉菜,再上八道热菜。真是让我神往,有时候走神,单单就是要去脑补下他说的那种热闹。

在印象中,他很容易就成为餐桌上比较引人注目的那一个。可能是融入了我的老团队,他又是个新人。总是彬彬有礼说话,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,这是个让人沮丧的事情,作为朋友,我不希望他在这方面太过完美,有那么一点点缺陷,才更有烟火气息。我们都是粗鲁的人,突然杀出来这么个斯斯文文的程咬金,有点突兀的味道。而且,他普通话说得实在是好,比较下来,我们的语文是白学了,说惯了家乡话,这会儿要学他说普通话,憋出内伤来不论,还要担心他不懂我们说话的内容。然而,他神情自若,仿佛破译了我们家乡话的密码,全部都懂,就是不说,你也不能把我咋样。

吃饭时候,他会心里数一数人,盘算一下,一圈下来,他要喝多少杯啤酒。然后,他从我旁边的那个人开始敬酒,大口大口喝,几分钟后,几瓶啤酒就下了肚。最后轮到我,本来是把我当成心里最重要的那一个,偏偏又有喝多了喝急了的意思,要松裤带,面露难色。其实在这一点上,我们不谋而合,朋友也有个彼此,最重要的那个,一定会放在最后碰杯。肚子太涨,可以一起去上个厕所,卸下包袱,回头再喝。

我愿意跟子臣一起喝酒,白酒也行,啤酒也好。有段时间,我眼睛受伤,不能喝酒,心里着急。他这一点做得不好,看在兄弟份上,陪我喝点饮料,也算聊表心意。他不管,端了杯子跟其他人喝,走一圈,飞到我的身边,还要跟我的饮料碰一下,实在是不怀好意。不过,我知道,他也着急,大哥眼睛恢复咋这么慢!在喝酒上,多一个人好过少一个人,而且他也愿意跟我喝酒。有一次,满桌人,就我一个人喝白的,他本来是在喝啤酒,突然叫了老板来,自告奋勇要喝白酒。结果,他白酒一口,啤酒一杯,喝得不亦乐乎。其实,他跟请客的人并不熟,按理,他不会这么旁若无人,我知道他意思,就是想陪我,他才不按常理出牌。

有这样的酒友,心里肯定高兴,表现出来,就是眉开眼笑,不顾他人感受。这种招人嫉妒眼红的事,我经常做,而且做得比较明显。有时候,桌上其他人并不是很要好很在意的,我就当他们是背景墙,满眼只有他一个。这样也好,我不是皇上,我没想过雨露均沾,朋友相聚,时光短暂,我们喝出《醉陶》中陶生与曾生的那种气概,不论结局是否悲凉,起码有当时的痛快淋漓。

因为经常一起喝酒,子臣成了我们单位的编外人员。同事叫我去吃饭,他不出席,着急的是我同事,问了他的电话打过去,非要约来喝酒。他轻轻松松就俘虏了我身边人,无论我同事,还是朋友,球友,甚至是我老爷子。他有次陪我老爷子喝酒,一路谈笑风生,陕西各种习俗,从他嘴里出来,自带光环。老爷子送他出门,专门叮嘱:你下次来,得陪我喝白酒。

相比吃饭喝酒,我们在球场交锋的机会,并不是很多。打球可能只是个引子,不打球不相识。

 

未完待续

忆小倩写给子臣的信

我的爱人子臣:

[password key=13924021234]如果没有遇见你,我将会是在哪里,日子过得怎么样,人生要珍惜……以前觉得这歌很土,可现在很喜欢这首歌,也许是歌词写出了我心中所想。人生有很多事情无可预知,从来没想过我喜欢爱的人就在我身边。有人说爱上一座城,是因为城里住着某个喜欢的人。其实不然,爱上一座城,也许是为城里美丽风景,为一段青梅往事,为一座熟悉老宅,或许,仅仅为的就是这座城。就像爱上一个人,不需要任何理由,一个凝视,一个微笑,一个回眸,牵动心底情丝。没有理由,说不出道理,也不后悔,就是爱了!

人生如梦岁月匆匆,感谢老天让我在最美的年华遇见你,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,一切都刚刚好。人生有很多美好的相遇,有的是匆匆过客、有的永远停留定格、有的教会你酸甜苦辣、有的让你品味幸福人生,很喜欢也很愿意和你一起,你的善良、聪明、幽默、开朗深深地吸引着我。因为有你,我的生活多了许多色彩,因为有你,我觉得日子有盼头,因为有你,我觉得一切困难疾苦都离我远去。

人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,的确一点不假。我每天就像个傻子一样,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给你微信,想知道你的消息,想和你说话,想和你视频,想着和你一起共进午餐,想着做任何事都告诉你,更想知道你今天过得好不好,喝酒没,吃饭没,心情好不好,总希望你少抽烟少喝酒、多吃主食长胖一点,看着你瘦瘦的,我好心疼。

后来我们在一起了,我下班后的时光是我最开心的,我们一起共进晚餐,我喜欢看你大口大口吃我煮的面条,喜欢你搂着我一起看电视,喜欢晚上偎在你身上入睡……

其实生活就是一种习惯,已习惯你清晨的轻吻,我也习惯了白天对你的牵挂。情感的世界,丝丝扣人心弦。书上说,当一个人真正爱上另一个人时,会牵魂,会挂心、会神游、会担忧、会爱笑、会爱哭。我觉得我变得多愁善感了,想着我们开心在一起时,我会傻傻的笑;想着你惹我生气时,我会一个人默默的流眼泪。

情感世界来自心底,没有对错,一切都是心甘情愿!我们都是善良之人,茫茫人海相遇已属不易,能相知相爱相伴更是前世今生的缘分,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一天,也许一转身就看不到彼此。我知道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,我是聂小倩,你是宁采臣么。但想着有一天你真的要离我而去,我心里惆怅神伤。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只有真正爱过的人才懂得。有时静下心来想一想,我真不知我的余生如何渡过。

有首歌的歌词是“就算此缘不在,此情也长久……”,所以亲爱的子臣,人生苦短,我们都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!希望每天都能看到你开朗无邪的笑容![/password]

你的爱人:小倩